1.借支需要填写“借支单”,作为会计记账的依据附在记账凭证后,“借支单”依现有ERP流程进行审批
2.凡员工借用公款者,实行“前款未清,后款不借”原则,在前借支未销账之前,一律不得再办理新的借支,员工应于具体业务结束后,在一周内办理销借支手续。
试用期员工借支
1.培训期不允许借支
2.试用期:“基层岗位员工“最高500元,部门经理最高1000元,部门总监最高2000元””
①五区三市:指深圳、汕头、珠海、厦门、海南、北京、上海及广州等经济特区及经济发达一线城市;②十六城市:指天津、沈阳、哈尔滨、大连、青岛、南京、南宁、杭州、福州、武汉、长沙、长春、郑州、成都、昆明、合肥等经济较发达新一线、二三线省会城市;
③省会及其他:指其他未在前两类中的省会城市及其他四五线小城市